代表委员见证执行
2024-08-21 09:19:24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刘强 彭锦 | 点击量:12591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刘强 彭锦)8月16日,石峰区法院对一起腾退案件上门执行。行动由执行局局长带队,市政协委员倪鸣、区人大代表侯金梦受邀现场见证、监督执行。
某小区一店主未经报建审批,在小区临街出入口大厅搭建了一个八九平方米的门面对外出租经营。不但影响小区居民正常出行,还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。小区业委会将店主起诉至法院。经法院审理,认定该建筑面积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,依法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。判决被告搬离并恢复大厅原状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没有履行判决义务,业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法官数次通知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无果,16日再次上门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,与代表委员一道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。最终,被执行人承诺将在限期内对搭建的门面自行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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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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